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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

日期:2021-02-20 16:44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的批复》(朝编〔2015〕61号)组建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内设组织科、办公室、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科、工作站服务科、个人存档服务科、单位存档服务科、人事档案管理科、社会保险代办科、失业人员管理服务科、人才服务科、就业服务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科、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服务科、市场监测科、接待服务科、财务科、信息技术科。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就业政策和人才政策,负责为本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

(2)负责对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开展专项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3)拓展专业性人才服务,促进人才资源开发,提高公共人才管理与服务水平。

(4)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5)负责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

(6)承担本区人力资源调查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7)负责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8)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部门事业编制178人,实际171人;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等54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将紧密围绕“六稳、六保”任务要求和局党委“谋划、担当、创新”的工作主题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事业,把发展理念贯穿始终,让便民举措落到实处,努力使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主要工作任务为:1.加强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工作有序运行。2.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业务风险防控能力。3.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展现中心工作成果。4.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确保中心改革有序完成。5.增强干部素质,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宗旨意识和业务能力水平。6.强化干部培养,激发干部队伍活力。7.筑牢安全防线,确保中心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保持零责任事故。8.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力度。9.加强综合服务保障,保障中心各项工作平稳运行。10.提升窗口服务水平。1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12.拓展信息化服务手段。13.夯实公共就业服务基础。14.加大重点群体帮扶力度。15.提高就业创业服务水平。16.加强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管理和就业引导。17.持续开展流动人才党员集中整治工作。18.继续做好流动人才党员教育培训工作。19.严格做好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7866.0814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840.4802万元,比2020年7394.0820万元增加446.3982万元;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25.601244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944.7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2.86%,比2020年4568.84万元增加375.95万元,增长8.23%。

(二)项目支出预算2895.690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6.81%,比2020年2825.2420万元增加70.4482万元,增长2.49%。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25.601244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3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2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1.4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3.5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5.81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72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36.0923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汽车2辆,42.99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费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0。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表汇总